再有市民投訴信用卡被盜用,有個案被盜用簽賬高達40萬元,亦有個案被盜金額超過原本信用卡限額達30%,銀行並無攔截,即使卡主就信用卡被盜迅速通知銀行,個別銀行指卡主未有好好保護信用卡,要卡主承擔有關交易金額。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現時不少信用卡的詐騙除涉及實體卡,亦有涉及以新型支付工具,如與Apple Pay或Google Pay綑綁的信用卡的交易,他建議金管局應就銀行如何界定客戶「嚴重疏忽」制訂指引、就銀行如何處理涉及新型支付方式的詐騙制定營運守則、及促請當客戶要求將信用卡限額封頂,銀行不可以接受超額的交易。
有卡主張先生表示,曾因信用卡被盜,被騙達40萬元。其中一張信用卡被「碌」30多萬元,超出其平日消費習慣,銀行卻未有攔截,他指自己的信用卡與其手錶的Apple Pay綑綁,當時他在中環利用電子支付方式進行購物交易,事後知道實體卡被盜後,同一時間在另一地方被「碌卡」達40萬元,證明並非他本人進行的交易,惟銀行仍堅持要其承擔有關交易金額。
另有卡主黎先生表示,錢包被盜,即時知會相關的信用卡銀行,部分銀行如中銀迅速取消相關交易,毋須其承擔有關交易金額,其滙豐的信用卡,即使被「碌卡」超過其簽賬限額近30%,滙豐並無向他發出通知,亦未有攔截有關交易。
有事主認為,若所有信用卡預設銀行可酌情接受超額交易,銀行又無說明可接受超額交易多少,做法並不適當,即使卡主要求將限額降低亦是無用,認為金管局作為監管機構,要正視有關問題。
另有卡主陳先生表示,去年出差,有5張信用卡被盜,迅速通知信用卡機構後,花旗及安信的系統迅速攔截到可疑交易,但向滙豐報失後,該行遲遲才有人以慰問式的聯絡,但表示他未有好好保護信用卡,仍需要其承擔相關交易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