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巿民,切勿將新冠口服藥物轉售或給予他人,或嘗試使用不當手段取得新冠口服藥物,強調任何人非法管有、售賣或轉售新冠口服藥物,包括無償供應,均屬違法,使用不當手段取得新冠口服藥物,亦可能觸犯相關刑事罪行,可被判監禁。
政府表示,一直密切監察由政府供應的新冠口服藥物的使用情況,包括公營醫療機構醫生和私家醫生透過醫健通系統輸入的藥物處方紀錄,透過醫健通系統,政府早前發現個別有可疑的新冠口服藥物處方紀錄,包括有病人在短時間內分別從多名私家醫生取得由政府供應的新冠口服藥物,個案已轉交執法部門作進一步跟進調查。
政府強調,會繼續密切監察相關情況,一旦發現異常情況、任何涉及刑事成分或違反《守則》的行為,會嚴正執法,把相關資料適當轉交執法部門或香港醫務委員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