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名成員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其中5名案發時未成年的被告早前判入教導所,另外2名較年長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光城者」創辦人蔡永傑判監囚5年3個月,另一成員陳右津判囚5年。
2人同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