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目前劏房單位向租客濫收水電費等違規情況嚴重,促請當局加強執法,並制定「告別劣質劏房KPI」,五年內逐步取締劣質劏房。民建聯又建議制定劏房發牌制度,以旅館業條例等現有法例,向劏房發牌,規定獨立劏房面積不可少於7平方米,整個出租單位的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5.5平方米。
鄭泳舜指,樓宇結構欠妥、違反消防安全相關規例等問題,在劏房單位中相當常見,當局應根據《水務設施規例》、《建築物條例》等,加強主動巡查、搜證和檢控違規業主。他又指,當局應更加有底氣取締劣質劏房,並加強執法,及界定劣質劏房的定義,制定KPI,五年內徹底告別劣質劏房。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政府可成立專家小組探討劣質劏房的定義,而安全不符合標準及「面積細得太離譜」的劏房,她認為必定要取締。她又建議成立中央平台,運用過渡性房屋配合取締劏房。
民建聯前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指出,政府在過渡性房屋方面,應做好成本控制,他認為簡約公屋可善用組裝合成MIC 技術,研究重用及搬遷物料,從而減低成本。
對於劏房租金過高問題,民建聯深水埗區議員劉佩玉表示,政府可制定起始租金,管制劏房新租金不可高於同區劏房平均呎租,但根據房間地點、樓層及質素差異,容許有10%彈性。鄭泳舜補充,政府對於劏房租金價格暫時未掌握得很好,希望有一年檢討期。他促請政府承諾就起始租金作研究;而對於管制呎租的不同方案,民建聯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