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分案起訴兩名2019年區議會選舉落敗候選人,二人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兩人分別為44歲公司秘書胡健南,及38歲健身教練王鑑賢,均被控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的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1)條。
兩名被告將於下星期二(1月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案答辯。
廉政公署分案起訴兩名2019年區議會選舉落敗候選人,二人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兩人分別為44歲公司秘書胡健南,及38歲健身教練王鑑賢,均被控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的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1)條。
兩名被告將於下星期二(1月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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