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本月30日起撤銷隔離令。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在電台節目表示,不同醫生對病情判斷不同,病假紙日數可能不同,或會造成混淆,希望政府訂明確指引,建議政府參考新加坡,無論有無病徵,確診者至少3天不能上班,3天後須視乎檢測結果,期間僱主須支薪。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按《僱傭條例》,員工須有醫生證明書而需4天或以上病假才可享有有薪病假,如僱員只放1至2天病假,僱主有權不支薪,對打工仔造成額外負擔。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表示,撤銷隔離令初期,勞資雙方看法未必一致,但社會邁向復常,總要經歷這個過渡期,相信僱主會彈性處理,可視乎辦公室的空間,為上班的確診員工安排特別座位,與其他員工保持距離。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表示,社區已有不少人曾受感染,而疫苗接種率高,不擔心讓無病徵的確診員工上班,會傳播予其他同事,如員工要求放假,公司會酌情處理,至於有病徵的員工,會按醫生紙所列病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