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立法會除了在組成方式出現變化,連會議紀要撰寫形式亦有變動。翻查今屆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立法會秘書處撮要議員觀點時,改以「一名議員」稱呼發表意見的代議士,不再提及其名稱。秘書處回覆本報查詢時指,該處自今屆立法會起「優化」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撰寫方式,以「精簡地」歸納和整合發言重點。
立法會秘書處以往在會議紀要撮要議員觀點時,均會提及哪位議員發表有關觀點,例如2021年9月6日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便提到「柯創盛議員及梁志祥議員表示支持全方位維修計劃」;惟上述做法在今屆立法會出現變更。
翻查今屆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可見秘書處撮要議員意見時,不再提及發表意見議員名稱,以去年12月5日房屋事務委員會紀要為例,該文件僅提及「一名議員關注簡約公屋項目所採用建築物料的質素」,沒列明哪位議員發表意見,讀者需參閱文件附錄,或瀏覽該次會議錄影片段,才得知上述關注簡約公屋建築物料的議員是誰。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本報查詢時指,該處自今屆立法會起,「優化」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撰寫方式,以「精簡地歸納和整合與會者的發言重點」,強調有關做法是為了方便公眾人士、議員和官員更容易掌握會議流程及議程等;又提到秘書處在會議紀要加設附錄,載列每位與會者的發言時間,以便公眾人士收看議員或官員發言內容。
秘書處強調,根據立法會《內務守則》,事務委員會秘書須按委員會決定方式擬備會議紀要,並指會議紀要擬稿均在會議上確認通過,或經所有委員審視後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