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委任林子康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任命於明日起生效。
林子康於1985年在香港出生、2007年在英國杜倫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2008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9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在香港開始私人執業。
司法機構宣布,委任林子康為常任裁判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任命於明日起生效。
林子康於1985年在香港出生、2007年在英國杜倫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2008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9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在香港開始私人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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