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發布《依託縣域醫共體提升農村地區新冠肺炎醫療保障能力工作方案》,提出要做好重症醫療資源準備。縣級醫院是三級醫院的,應當加快完成綜合ICU監護單元建設和升級改造,確保用於感染新冠病毒的各類重症患者治療的綜合ICU床位數量不少於本院實際開放床位總數的4%,且各重症監護單元可隨時使用。
同時,立即啟動除綜的合ICU外其他專科重症監護床位擴容改造工作,參照綜合ICU標準,對其供電、供氧系統進行改造,配備呼吸機、監護儀等滿足綜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監護與治療設備,確保需要時隨時可投入重症患者醫療救治。
縣級醫院是二級醫院的,應當獨立設置重症醫學科,按照綜合ICU標準建設和改造重症監護單元,確保各重症監護單元隨時可使用。工作組中的城市對口幫扶醫院應當對縣級醫院重症監護單元建設和改造情況進行指導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