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對持續進修基金進行審查,發現有多項不足之處,當中包括為培訓機構訂立的條款及條件未有加入維護國安相關指引。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午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上表示認同,勞福局將聯同職學處參考政府在其他範疇的相關經驗,就營辦基金課程的不同環節所涉及的潛在國家安全風險,盡快諮詢培訓機構及制訂指引。
他指出,勞福局和職學處又同意審計報告指出,在監察基金課程和培訓機構,以及發還款項申請等範疇有改善空間,此外,當局已加緊查核,要求培訓機構收回或停止使用不適當或不良的宣傳資料,並會對違規情況按嚴重程度採取適當的規管行動。
孫玉菡強調,勞福局及職學處會密切監察執行各項改進措施的進度,務求令公共資源用得其所,同時基金亦能充分發揮其應有的功用,確保學員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