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專生前年在其所住大廈後樓梯強姦當時年僅12歲、患自閉症的女生,青年承認非禮罪但否認強姦罪受審,早前被高院陪審團裁定強姦罪成,今日判囚7年3個月。
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姬判刑時指出,創傷報告顯示事主出現逃避及創傷後壓力症狀,考慮被告欺負智力低於常人、不懂保護自己及沒有危機意識的女童,屬加刑因素。
黎官以5年為量刑起點,加刑因素增至7年半,考慮年輕無案底等求情因素減刑3個月,非禮罪則判囚2年4個月,兩罪同期執行,總刑期7年3個月。
控罪指出,現年21歲被告方嘉樂於2020年10月19日在大圍某大廈的樓梯間強姦女子X;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與當時12歲的X非法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