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網民於2017年以標題〈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於討論區發帖,翌年被警方拘捕,並控以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日被判囚4年半。
被捕時報稱為學生的被告陳振銘,被控於2017年11月17日非法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硝酸甘油。
案情透露,有人同日瀏覽高登討論區時發現該帖文,發布者為「天地辰筭反耶」,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為發布者,2018年5月3日將其拘捕。
暫委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聲稱因為心情欠佳而發帖、帖文只屬於遊戲情節及廣告,批評被告的說法反覆不定,形同砌詞狡辯,前言不對後語。
鄭官也質疑被告自稱不知硝酸甘油用途,但是其帖文標題及內文,詳列製造炸藥所需的材料與份量等,認為對方經深思熟慮和有意識地犯案,故裁定被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