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早前擬認罪的范國威、呂智恆及岑敖暉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指出,范在控方提控時,對控方案情中「攬炒十部曲」不知情。另外,代表呂智恆的大律師沈士文確認,呂尚未正式同意控方案情,法官提醒其認罪判刑扣減或受影響。
今早的聆訊續由高院原訟庭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處理。今日到庭旁聽的還押被告較以往少,只有吳敏兒及劉澤鋒。
是日聆訊涉及范國威、呂智恆及岑敖暉。代表呂智恆的大律師沈士文表示,呂智恆維持擬不認罪立場,但會「爭論一些事實(dispute some facts)」,即控方案情中、有關民主派前年籌謀為或被取消參選資格候選人,尋找「Plan B」人選的部分,重申呂智恆沒參與「Plan B」,並向法官確認呂尚未正式同意控方案情。法官陳慶偉聞言後提醒,呂智恆的認罪判刑扣減或受影響;沈士文表示,希望法庭予時間辯方跟控方商議有關事宜。
法官陳嘉信問,案情中有關「Plan B」的內容,對呂智恆的判刑會否有影響;沈士文回答說,最終未必會有很大影響,但自己有責任就有關議題向呂提供意見,強調辯方並非請求召開「紐頓聆訊」。沈士文又指,呂智恆對於在同案不認罪被告受審前或後判刑持中立態度,並料需時1小時求情。
代表范國威的大律師吳靄儀亦爭議部分案情內容,包括當中提及的「攬炒十部曲」概念,形容控方提出有關指控時,范國威對「攬炒十部曲」概念「一無所知(have no knowledge of it)」、「不知情(not aware of that)」,但認為毋須召開「紐頓聆訊」處理此議題。法官陳慶偉說,法庭須就有關議題再作考慮,或會邀請辯方提出申請。
就判刑時段及求情所需時間,吳靄儀希望在案件開審前為范國威判刑,因為案件開審後,或發生不能預計事宜,影響認罪被告罪責,但他們卻無機會參與盤問,又指需時1.5小時為范國威求情。岑敖暉則透過代表大律師黃雅斌指出,希望在開審前判刑,估計需時40分鐘求情。散庭前,法官陳仲衡提醒辯方,若被告未同意案情,法庭難以就案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