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冒牌藥物集團負責人,分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30個月。
海關於2019年12月搗破該冒牌藥物集團一個位於柴灣的包裝及儲存中心,拘捕一名負責營運該中心的46歲男子,檢獲冒牌藥物共約1.8萬樽,受管制藥物則約有190萬粒,市值共約1070萬元。
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監禁判刑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對不良分子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一名冒牌藥物集團負責人,分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處監禁30個月。
海關於2019年12月搗破該冒牌藥物集團一個位於柴灣的包裝及儲存中心,拘捕一名負責營運該中心的46歲男子,檢獲冒牌藥物共約1.8萬樽,受管制藥物則約有190萬粒,市值共約1070萬元。
海關歡迎法庭的裁決,監禁判刑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對不良分子作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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