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賓館接受強制檢疫7日,惟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於今年3月19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並自行脫下手環,其後於香港國際機場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就3項罪行分別被判處監禁2星期,緩刑12個月,同期執行。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訊息,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
截至今日,共有268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