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5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惟她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於今年4月5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80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訊息,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相關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
截至今日,共有267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