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初稿已經完成,正透過焦點小組的形式,聆聽學界及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後再作微調,預計年底前推出指引,會具體說明一個「適當」和「適合」的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和個人品格操守。
蔡若蓮出席電台節目時稱,指引會清楚列明教師所需的各項專業能力和操守,若違犯指引,初犯及事項輕微者,一般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最嚴重個案可能會被取消註冊資格。
她指出,被取消註冊資格的教師,若經過進修或提出實質證據證明教育專業能力已改善,專責小組會審視是否可讓其重新註冊,但如果涉及品格和道德操守問題,則較難以證明改進。她舉例說,3年是讓老師有足夠時間改進專業能力,而又不會離開前線教學太長時間。
教育局昨天公布下學年起新入職教師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要求及相關細節。蔡若蓮認為,教師作為專業人員,需要了解國家基本概念、守法意識,相關的測試內容是基本常識。測試結果不設有效期限,若教師不打算轉校任教,毋須再參加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