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涉在前年5月銅鑼灣「反惡歌法大遊行」期間,「私了」事務律師陳子遷,被控參與暴動、有意圖傷人等罪,其中3人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蓄意傷人兩罪,餘下33歲貨車司機唐健帮原先否認暴動及蓄意傷人罪受審,審訊中途改為認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鄧少雄今下令4人還押至11月4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心理報告等,另為17歲男生索取一系列懲教院所報告。
案情指出,前年5月24日有人在銅鑼灣發起遊行,有示威者破壞禮頓道一間店舖,事主陳子遷譴責示威者行為後遇襲,在南華體育會外倒地,由職員報警送院,送院後下巴、右頸、左手手掌及左腳需要縫針,3日後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