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與警務處自本月3日起先後於多區展開連串嚴厲執法行動,打擊店舖負責人和其他持份者非法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對行人和車輛的流動造成阻礙。
昨日(9日)於葵青區進行的聯合行動中,食環署就店舖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於上述地區共發出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清除約120公斤棄置物。此外,警方亦發出共4張警告通知書要求物主限時將物品移走,當中1張通知書逾時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200公斤相關貨物或物品。
行動期間,食環署亦就相關店舖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並造成阻礙拘控一名人士,以及充公150公斤相關的貨物。
總結過去一周(3日至9日),食環署與警方分別於九龍城、深水埗、荃灣、觀塘、元朗、葵青和東區採取聯合行動。行動期間,食環署就店舖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潔淨罪行於上述地區共發出9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和5張傳票,清除約18.7公噸棄置物,並拘控3名就相關店舖涉嫌在公眾地方無牌販賣並造成阻礙的人士,以及充公約173公斤相關的貨物。而警方亦發出共8張警告通知書要求物主限時將物品移走,當中3張通知書逾時未獲遵辦,食環署繼而清除約370公斤相關貨物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