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嶺大前副教授許寶強和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以及基金秘書施城威,被票控「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6人表證成立。眾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將於10月26日作結案陳詞。
嚴官裁定6人表證成立前,要求眾被告起立。現年90歲的陳日君樞機,需要站在他身旁的吳靄儀攙扶才能站起;嚴官裁定6人表證成立後,陳疑未能聽清楚裁決,需吳靄儀向他複述。
嚴官裁決後,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現時案件焦點落在辯方所爭議的法律議題,希望延遲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詞日期;代表陳日君樞機及何秀蘭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回應說,時間表「一早訂咗」,認為不應改動。
嚴官聞言後表示,明白為何控方「覺得困難」,因為法例就社團所下定義較扼要,並列明部分組織獲豁免登記,例如小學生為了提高同學對音樂的興趣,而組成的音樂學會,雖然符合社團定義,但獲法例豁免登記。嚴官希望控辯雙方就社團及社團幹事法律定義,在接下來陳詞中向法庭提供協助,並冀條例運作起來「既不擾民,亦可維持社會秩序」。
另外,雙方爭拗提交書面陳詞期限時,辯方透露擬爭辯涉案法例合憲性。彭耀鴻強調,辯方就有關議題立場非「stand alone(獨立)」,要視乎控方說法。嚴官聞言後向周天行表示,若違憲議題針對控方法律詮釋提出,「步調應向他們走」,並着控方收到辯方陳詞前,不需作多方猜想,下令控方於10月7日提交書面陳詞、同月24日回應辯方就涉案法律違憲提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