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首2宗涉及濫用新冠快速檢測申報平台的案件判刑,2男女分別被判監2星期及12個月感化令。警方對判刑表示歡迎,並引述裁判官批評被告的行為有可能導致平台崩潰或加重醫療負擔,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劉震宇表示,警方今年4月分別在天水圍及葵涌拘捕一男一女,其中25歲女子上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被判即時入獄兩星期。另一名24歲男子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控罪,裁判官今日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
他又提到,警方至今接獲6宗由衞生防護中心轉介的同類個案,認為判刑有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