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七一有警員被刺傷案,警方之後在機場拘捕一名男子,他承認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案件今早開審。
4名被告依次是被告黃鈞華(25歲,工程師)、羅玨琛(20歲,學生)、周霈霖(20歲,學生)及張芷程(26歲,培訓生)。
控罪指首3名被告於前年7月1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參與暴動,期間黃鈞華用軍刀插向警員手臂,同晚在機場被捕,他承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其餘2人則分別另外被控一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及故意阻撓警員,他們承認全部控罪。
至於第4被告張芷程涉嫌協助男友、首被告黃鈞華逃避警方追捕,包括購買機票,兩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他們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