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與衞生部門近日發現有確診人士漠視公眾健康,違反香港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的相關規定,在確診期間及在疫苗通行證仍然呈現「紅碼」的情況下,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並進入表列處所。
警方積極與衞生部門協調,並根據第599A章執行「隔離令」,將4名確診人士押送到「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以阻截病毒於社區擴散。
警方重申,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另外,衞生主任及獲授權人員包括警務人員,有權把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士拒絕配合,即屬犯罪,可被罰款1萬元及判處監禁6個月。
政府當局會嚴肅跟進所有違反隔離令的案件,並會積極進行搜證,以及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違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