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向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使用價值5.16億元的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令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2人被控欺詐罪,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裁決。
黎智英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指出,案件的法律爭議點,在於租客本身有否披露責任及若租客毀約是否構成欺詐,認為若租客沒有遵守合約義務,業主可循民事訴訟處理,而過往案例,只有在合約簽訂前作出虛假陳述才會構成欺詐。
黃偉強一方則表示,被告雖為行政總監,實際上是「大打雜」,作為員工沒有責任向科技園披露相關事宜。
74歲的黎智英及60歲的黃偉強,分別被控在1998至2015年,以及2016至2020年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前《蘋果日報》大樓,違反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