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物業代理,控告她涉嫌向一名夾公仔店租戶索取及收受賄款共4.1萬元,替對方在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下與業主洽商減租及續租。
56歲的鍾繡文為伯樂聯行前物業代理,被控共6項罪名,而鍾繡文的56歲男友伍志鴻,亦被控一項偽造賬目罪名。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本案涉嫌於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發生,鍾繡文是一宗租賃交易的經手代理,一名租戶以月租14萬元租用旺角一間店舖以經營夾公仔店,租約由2019年12月起為期一年。該租戶自2020年初起,因疫情肆虐而要求鍾繡文協助,與業主洽商減租。
控罪指出,鍾繡文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該租戶收受3筆共2.1萬的賄款及索取另外一筆2萬元的賄款,作為協助該租戶與業主洽商調減每月租金及續訂租約的誘因或報酬。
另外兩項控罪稱,鍾繡文涉嫌非法煽惑該租戶,不誠實地向其核數師提供招致營運開支的虛假資料時,使用5張看來由一間裝修承辦商發出的收據,而收據顯示有關承辦商向該租戶提供服務而收費。
餘下一項控罪指出,伍志鴻涉嫌捏改上述其中5張為會計用途而製備的虛假收據。涉案虛假收據被指用以掩飾支付予鍾繡文的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