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國際勞動節,社民連黃浩銘、曾健成、吳文遠和梁國雄,及工黨郭永健、何偉航、麥德正和李卓人,於金鐘示威,抗議政府漠視工人權益,後被票控違反限聚令。8人於2021年3月在東區法院遭裁判官鄭紀航裁定罪成,判囚14天,緩刑18個月。社民連不服上訴,今於高等法院開審。
對於8位上訴人是否屬於同一個群組。上訴方指,限聚令的目的是防止病毒傳播,8位上訴人當時已經分成2組,每組不多於4人,相隔1.5米,已經達到防疫要求,應該視他們是2個不同的聚集。庭上亦播放案發的片段,上訴方指,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兩個聚集構成一個集會,裁定8人當時是聚集。
法官黃崇厚表示,「共同目的」,為一籃子因素中較為重要的考慮因素。他指要考慮若參與集會的人保持距離,是屬同一聚集,或是不同的小聚集。
吳文遠、黃浩銘、陳寶瑩及曾健成於開庭前見傳媒表示,當日有與工黨保持社交距離,4人一組,分開進行請願,遊行中途遭警方截停,警方指因他們持有共同目的,違反了限聚令。吳指,警方的說法是為了阻止政黨進行合理合法的示威。社民連及工黨均認為他們並無違反限聚令,因此一致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