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裁定首宗管有索帶罪成案件的涉案地產經紀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
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維園衝突期間,34歲地產經紀陳俊傑因背囊藏有48條索帶被捕,成為首位因藏索帶被裁定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而罪成者,並遭判囚5個半月。他已服刑完畢。
陳俊傑曾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但遭駁回,6月初上訴至終審法院,爭議條文中的非法用途工具,並不包括索帶,而律政司則持相反意見認為涵蓋。
終審法院現宣布裁決,把控罪條文中「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收窄解釋為「適合作非法進入的工具」,裁定索帶不屬條文內的工具,並非為束縛人身而造,亦非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進入的工具,裁定陳俊傑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