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人士因分別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70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7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1年12月4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今日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18個月。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31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21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1年1月27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今日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18個月。
截至今日,共有251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