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星島》訪問時指出,假新聞隨時危害國家安全,必須規管,究竟立法還是制定行政措施尚未有定案,假新聞定義亦須釐清,但相信主要標準是有否發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會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訊息,而該意圖是危害他人和社會,故此專業新聞工作者不用擔心誤墮法網,也不會影響新聞自由。
鄧炳強表示,很多國家也有類似法例,當局會保障新聞自由,但亦要防範有人以媒體名義濫用新聞自由,以假新聞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又指若立法會根據普通法精神訂立,須由控方舉證。
他又建議,新聞界成立具公信力團體,確認那些人是專業新聞從業員,並擬定基本道德標準,相信當局會為他們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