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通過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調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各項特惠款項的上限,包括欠薪由3.6萬港元升至8萬港元,代通知金的上限由2.25萬元調高至4.5萬元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過去20多年沒有調整款項,因經歷多年通縮,如按機制檢討可能要下調款項,加上破欠基金曾經資金不足、2013年亦出現司法覆核案件,因此無條件檢討。他又稱上周才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及後才有機會推行本次決議案。
自由黨邵家輝批評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將來會令部分企業因未能額外負擔員工的長期服務金而倒閉,要由破欠基金支付,估計破欠基金屆時會在3、4年內 入不敷支。
議員周小松形容提升特惠款項「遲大到」,雖金額提升合理,但申請及審批時間過長。
工聯會梁子穎指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上限早已過時,僱員被拖糧已很可憐,無法得到足夠援助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