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發表網誌稱,他希望本周三的立法會上可以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的草案;並在下周三的會議上,通過動議修改「破欠基金」各項特惠款項的上限,及後於本月17日,就調升各項特惠款項上限刊憲,並在同日生效。
羅致光表示,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的上限20多年來都無調整,前一半的時間,由於多年的經濟收縮引致破欠基金申請數目急增及財政出現虧損,既沒有調整的基礎,亦因多年通縮,沒有調整的需要;後一半的時間,受到司法覆核案件及其後取消「對沖」討論的影響,政府採取一貫在財務上的謹慎態度,所以就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保障範圍的檢討,需待取消「對沖」的最終方案確定後才能進行。當現屆政府就取消「對沖」的方案已有決定,並當草擬法案的工作接近尾聲時,當局隨即開展破欠基金特惠款項水平的檢討。
羅致光又提到,經調整後的欠薪、代通知金及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特惠款項的上限,可以全數覆蓋申請款額的比率,將升至九成,遣散費特惠款項的全數覆蓋率則增至接近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