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服刑5年後於4月15日返抵台灣的NGO工作者李明哲,昨偕妻李凈瑜首度公開露面,指大陸對他是非法的公開審判,又指控陸方曾暗示他以間諜罪認罪。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回應,指李明哲曾23次撰寫悔過書,其不實之辭不值一評。
朱鳳蓮說,任何人在法治社會觸犯法律都會被依法追究,李明哲因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大陸司法機關依法判刑,具有「充分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在辦案機關訊問的過程中對自身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
她又稱,李明哲刑滿後釋放返台,是大陸有關部門依據法律規定結合本案情況作出的決定,強調返台後仍然需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