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大廈的法團主席涉偽造文件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向「防疫抗疫基金」申請發放予一名保安員的津貼,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被告崔照祥,62歲,金華閣法團主席,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4月至8月期間向物監局提交兩份申請,替一名保安員申領共7000元津貼,其後被告向物監局提交兩張收據及另外兩張收據的副本顯示該保安員簽署確認收妥7000元津貼,但廉署調查發現該保安員只收取3000元。
被告在收據上偽造保安員的簽署,他擔心若物監局發現法團仍未向保安員發放上述7000元當中的4000元,會要求法團全數歸還所有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