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報道,為解決來台就業港人只可居留、無法定居的問題,台灣政府正修法放寬在台就業港人可申請定居。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內政部暫定將於5月1日發布相關修正生效。
陸委會日前指政府正修正《港澳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未來港澳白領專業人才在台連續居留滿5年,最近一年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兩倍,可申請定居,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
邱垂正指並非每月薪資都要達基本工資兩倍,而是只要年收入達60.6萬元新台常,每月平均收入超過基本工資兩倍即可,且可把兼職等其他收入計算在內。
邱垂正指出,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已積極強化國際人才來台措施,適用對象包括香港的青創人士、高階專業及金融人才,並爭取放寬新住民發展基金適用到其他事由來台的新住民,以協助港人早日適應跟融入台灣社會。
他又強調,政府在援助港人上,除會給予必要人道援助、吸引更多專業人才來台,還要考量國家安全並建立相關機制,因此會持續盤點現有相關法規,不斷進行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