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為改善在台就業港人無法定居的難題,陸委會目前已對《港澳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提出修正建議,專業人士、白領階級港人在台灣工作連續居留5年、最後一年的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兩倍等條件,即可申請在台定居。
他強調,政府修正相關法規的目的,是希望港人不需再為身份感到擔憂,能在台灣安身立命、安居樂業,相關法規的調整仍在最後程序中,未來有待主管機關移民署正式公告。
對於有建議以《港澳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送件須知》中有關政治庇護的身份代碼「HF177」處理曾參加反修例的來台港人,讓他們在台居留2年後,即可獲定居資格。
邱垂正解釋,對於他們的身份辨識,政府還需要相較2年更長的時間,另外,政府也希望港人能真正融入台灣社會,以自主自立方式生活,因此將他們導入就學或就業。
此外,有透過投資及專才移民港人反映因在中國大陸出生,或曾在被認為是中資機構的公司任職過,又或曾任香港公務員,而無法通過定居申請。
邱垂正說,香港局勢已經改變,完全在中共的掌控下,政府擔心香港成為中共滲透來台的渠道,因此必須做好各方面的防衞機制,透過聯審提高對上述「涉陸因素」的審查強度,是對台灣人民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