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上環爆發激烈警民衝突,15名被裁定罪成或認罪的被告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法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眾被告大多相當年輕,品格良好,關懷社會,犯案與本性不符,而案發於「721」事件1星期後,可見被告犯案非因個人利益,希望法庭輕判,讓被告盡快重投社會。
練官表示,明白案件對被告和家人造成很大負擔,又指不喜歡判人坐監,各被告身家清白,亦是成功的社會人士,惟「法律就係法律」,成年人須為其行為負責任。
15名被告依次為21歲陳偉林(廚師)、22歲陳澤峰(技工)、24歲布紫晴(教師)、19歲何栢耀(學生)、20歲梁志鵬(學生)、31歲楊位醒(廚師)、20歲彭雨彤(學生)、28歲劉耀銓、30歲廖頌賢(飛機師)、28歲陳永琪(護士)、22歲林皓正(電工)、19歲廖紫婷(學生)、24歲李樹樺、21歲胡嘉俊(裝修工)及19歲張雯曦,同被控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連同甄凱盈、廖天駿及其他人參與暴動。張雯曦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鐳射筆及無線電收發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