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決議,譴責香港基本自由遭受侵害。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並堅決反對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抹黑香港的法治、自由、民主發展。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對於外國政客建議對特區政府官員作出所謂「制裁」,特區政府嗤之以鼻,必繼續堅定不移全力維護國家安全,並敦促外國政客立即停止因自身的偏頗政治利益公然違反國際法,干預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發言人說,言論和新聞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香港國安法》第四條亦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依法保護該等權利和自由。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行使言論和新聞自由必須符合保障國家安全等原因的法律限制。
發言人稱:「對於外國政客試圖扭曲事實,惡意詆毀依法進行的執法行動,是違反國際法及粗暴干預香港事務,我們強烈不滿,必須直斥其非。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的責任。而根據《基本法》,特區有憲制責任按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立法。《香港國安法》第七條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我們會積極推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相關工作。『一國兩制』確保香港長期繁榮及穩定;『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區全面準確實踐,不走樣、不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