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政府將會於2月中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推行「疫苗氣泡」,社署宣布,將於2月24日開始在所有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推行「疫苗氣泡」。
由2月24日起,所有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於院舍處所值勤,或透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外聘服務合約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的人士,除非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必須已最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才可在相關院舍或附設於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值勤或向院舍的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只接種了第一劑新冠疫苗的院舍員工仍須在該接種日起計的8周內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才可繼續在院舍處所或附設於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值勤或向院舍的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
在上述新措施推行後,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而不適合接種新冠疫苗的員工、已經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和已經接種兩劑新冠疫苗但未滿14天的院舍員工,仍須按照《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下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定期進行檢測。
目前約九成半的院舍員工已最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