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召開今屆會期首次會議,通過在下星期三的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決議案,以決定立法會大會、內務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均可在緊急情況下,舉行視像遙距會議的議案,以及訂明相關會議安排。
內會主席李慧琼表示,疫情發展嚴峻,立法會要做好準備,有需要時在社交距離下繼續舉行會議,履行憲制職能,立法會法律隊團正相處理相關法律文件。
多名議員支持相關議案,民聯建陳克勤認為應只有極端情況才用遙距舉行會議。經民聯林健鋒指出,雖然立法會大會未曾嘗試以視像形式進行,但絕不能因未試過就不作嘗試,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沒有異議,則希望大家都贊成。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提到,相關措施其實已有法律基礎,但細節運作如點算法定人數、投票等操作問題仍需時仔細研究。
新思維狄智遠認同今次安排應該只適用於疫情期間,若有其他情況才再作其他考慮。工聯會麥美娟關注有關議案是否適用於以後所有會議。選委界陳曼琪則提到中信辦公室無線網絡接收不佳,希望秘書處盡快處理相關配套問題。
立法會法律顧問表示,立法會早前已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令立法會可藉決議,授權立法會及委員會會議以遙距方式進行,決議要訂明一個指明時間,並提出有甚麼緊急情況而要開遙距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