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下星期一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第七屆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並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監誓。
候任議員面向國旗區旗肅立及唱國歌,宣誓次序按議員資歷和姓名筆劃排列,依次為張宇人、林健鋒、梁君彥、李慧琼、陳克勤。
議員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法定誓言,如故意宣讀內容不一致的誓言,或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亦屬於拒絕宣誓,即時喪失議員資格。
監誓人對不符合人大相關解釋,及本港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政府表示,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宣誓有效的立法會議員名單將於舉行宣誓儀式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