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安心出行」規定本周四起擴展至所有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長幼傷殘等指定人士可獲豁免。食環署副署長黃淑嫻表示,獲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認可的人士,如沒有智能手機的無家者,可以填表格替代,當局已與提供服務的機構跟進,盡快落實安排,並將向相關人士發出證明書,他們可攜同證明書到訪不同處所。
黃淑嫻在電台節目表示,在執行上,處所負責人及前線人員檢視進入處所人士已用「安心出行」,或已填表格放進箱內,已算是盡職檢查。
殘疾人士方面,黃淑嫻稱,不論是否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也可以填表替代,處所負責人及前線人員可按常理判斷人士是否屬於殘疾人士。
她又指出,15歲或以下人士在有成人陪同並已使用「安心出行」,可獲豁免填表格。對於目前高中生須用「安心出行」,黃淑嫻稱會檢視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再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