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今年在網上發布文章,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裁判官陳慧敏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4日裁決,她因另案繼續還押。
鄒幸彤陳詞時表示,本案案情雖然簡單,但「打開文字獄的大門係好危險」,法庭應考慮對言論及集會自由的影響而慎重決定。
鄒幸彤強調,法庭不應捲入文字審訊泥氹,又指唐英傑審8個字,今次審2000字,質疑下次是否審10萬字宣言。
她又不同意文章煽惑他人到維園參與集會,因支聯會當時已取消集會,所謂「非法集會」並不存在,至於發布兩篇文章,是在「重重法律限制下尋找行動空間的嘗試」,反問「堅持悼念六四何罪之有」。
本身為執業大律師的36歲被告鄒幸彤,被控於今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