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警與另外2人承認在工廈單位經營非法賭檔,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3名被告29歲男警員吳衍鋒、29歲江永琛及24歲黃俊朗,被控於今年4月10日在觀塘時運工業大廈一單位內營辦賭場,並同時被控違反限聚令。
吳衍鋒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原本是警隊明日之星,因投資比特幣而欠下巨債,一時萌生賺快錢念頭,又指被告背景報告極為正面,其父母替被告找一份地盤工作助他更生,希望可判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認同男警的報告內容整體正面,考慮到當時疫情、男警的背景等情況後,最終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同案另外兩名女被告各被控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其中1人不獲建議感化,須還押到月中等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