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台灣殺人案受害人潘曉穎的母親,指非常同情對方,目前是台灣當局不讓案中疑犯陳同佳到台灣自首,呼籲香港社會一同向台灣施壓,使對方讓陳同佳赴台。
鄧炳強指,以他了解,陳同佳一直想到台灣投案,但「中國台灣」當局不願意讓他到台,強調只要陳同佳到埗就可以解決事情,港府亦願意提供一切協助。他指,無論台灣如何操弄,亦無法改變屬於中國一部分的事寶,呼籲台灣方面摒棄政治操弄,取回人性公義,解決案件。
至於潘母要求警方保護人身安全,鄧炳強稱任何人認為人身受威脅,可以隨時聯絡警方。鄧炳強被多次問到不與潘母會面的原因,他均沒有回答。
鄧炳強又借機回應記協聲明,指記協向監警會作出27宗傳媒遭警方不合理對待投訴,但警方接手調查時,並沒有投訴人資料及聯絡方法。他指,記協表明所有個案都是具名投訴,為何沒有提供有關資料,以助警方公平公正調查,警方亦不下30次要求記協提供資料,記協卻沒有回覆,他不打算猜測背後原因。
另外,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日前報警,指廣告客戶及旗下藝人受網絡攻擊,鄧炳強稱警方已全面調查,強調網上欺凌行為受刑事恐嚇、不誠實使用電腦等法例規管,當局亦會檢視現有法例是否足夠涵蓋所有網上欺凌行為,若有需要,會研究立法填補法律灰色地帶。
鄧炳強補充,就網上有人發布嘲諷言論及上載涉帶有仇警言論的歌曲,政府表示遺憾,認為不論政治立場如何,出於對人性基本尊重,都不應對遇難事件作出挖苦、幸災樂禍言論,即使目前無法例針對仇恨言論,但有條文處理發放不當訊息,如刑事罪行中有關煽動行為、處理及管有煽動性刊物均屬刑事罪行,當局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向平台提出移除帖文要求,民政局會研究會否立法處理社交媒體發布假新聞及侮辱公職人員訊息,法改會正就電腦網絡罪行展開研究工作。
支聯會早前拒絕提交資料及證明文件予警方國安處,及後多名常委被捕;鄧炳強在回應議員另一條質詢時稱,相關司法程序已經展開,為避免影響調查,不便透露詳情,但指出刑責不會因為解散、潛逃而被抹走,強調政府「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支聯會的資金往來,他指出,《港區國安法》對金錢資助他人實施罪名已經有清晰條文,執法部門可以通過《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或《盜竊罪》進行調查及起訴。
多名議員會上關注《基本法》23條立法時間表。鄧炳強指出,23條會考慮優化《社團條例》細節,並檢視現行條例能否涵蓋過去2年發生的事情,並針對條例灰色地帶作出立法,會爭取在本屆政府任期內開啟諮詢程序。
工聯會陸頌雄提到「國殤之柱」鼓惑不少年青人,成為反中反共圖騰,最近港大要求支聯會清理這「垃圾」,批評支聯會「A字膊」,以組織解散及尊重創作者意願為由不肯搬走,問及警方會否協作校方處理此「垃圾」。
鄧炳強指出,事件如有刑事成份當局會跟進,他留意到社會討論集中在校方是否容許擺設國殤之柱,以及有關律師行受政治壓力不再代表港大,形容並非刑事法例所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