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出席電台節目時回應有關「假新聞」的問題時指,在警界工作32年,接觸過很多專業的資深傳媒人,強調警方尊重新聞自由,但並非「假新聞自由」,重申自由建基於法治,如果不尊重法治,就無資格講自由。
他認為,「假新聞」並非不經意犯錯或無惡意分享,而是處心積慮,以欺騙手段誤導民眾。
對於本港近月不再有集會或遊行,是否會成為新常態,蕭澤頤表示,《基本法》訂明港人享有結社及集會自由,亦尊重市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不能濫用自由,世上亦無絕對的自由,無可以凌駕法律的自由。
他批評過去一段時間有很多人以和平示威為名,實際上是製造平台讓暴力份子進行暴力行為,亦有政客「政治油水」,行到遊行隊伍的頭位,拉橫額影相之後就離開。他認為全港社會都要譴責,絕不能容許這些行為。
被問到明年6月4日如果有市民舉行悼念和集會是否違法,蕭澤頤稱,警方每次都會做獨立風險評估,檢視是否有人想藉和平示威為名,進行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