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1年9月10日 時事脈搏 港聞

法改會倡虐兒案旁觀者須負刑責 最高囚20年

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對虐兒案的旁觀者施加刑事法律責任,如受害人死亡,最高可處監禁20年,如受嚴重傷害,則最高可判處監禁15年,適用包括受害人所屬住戶成員,並與受害人有頻密接觸的人,亦適用於負有照顧責任的機構人員如家傭、社工、教師、醫護等。

法改會小組成員馬宣立表示,理解到院舍員工關注如何避免負上責任,認為只要看到有兒童受到嚴重傷害後,向上司報告、報警或召喚救護車,已是履行保護責任。

另一名成員熊運信相信建議不會令照顧者的責任和工作量大增,但機構僱主須制訂清晰指引避免員工受到檢控,強調照顧兒童的人應有道德底線。

法改會建議維持受害兒童的年齡定義在16歲以下,又建議毋須訂明被告的最低年齡,指即使被告是未成年的父母,亦須就虐兒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法庭可接納兒童和成年人的認知和權力有別,作為免責辯護。

報告書又建議,控方毋須證明被告人有否作出有關「非法作為或忽略」,但仍須在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建議罪行的所有元素,並須取得律政司司長同意,才提出檢控。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