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警方國安處處長的蔡展鵬於今年3月光顧灣仔無牌按摩店遇警方巡查,涉事按摩店Viet Spa3女1男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6罪,各被告全部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押後至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以確認控辯雙方傳召證人數目等。
辯方其中一名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H. Davies)向傳媒透露,了解到控方傳召的10名證人中不包括蔡展鵬,他們一方打算傳召蔡作供。
被告依次為36歲女按摩師李亦晴、34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35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61歲無業男胡炳雄。
蔡展鵬早前已復職,平調任人事及訓練處處長,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指律政司確定案件不涉刑事成份,將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跟進,審視事件有否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