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漢3年前被控強姦13歲女兒後脫罪,他其後被發現與家人串謀阻止女童出庭作證,或要求她給假口供,涉案5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陪審團上周一致裁定,除女事主的祖父外,其餘4名被告均罪成,其中女童父親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6個月、母親被判囚3年9個月,祖母及叔父各判囚4年9個月。
5名被告,分別為女童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祖母(67歲)和叔父(38歲)。
X的父親、祖母及叔父被裁定於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使X在高院刑事案中更改原擬作出的證供。
X的父母被裁定於2018年10月20日妨礙司法公正,指X的母親和X離開香港,意圖使她們不以控方證人身份在刑事案中作供。
至於同案祖父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