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已向中央提交對於在香港實施《反外國制裁法》的意見,支持透過本地立法,將全國性法律《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仍要待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她稱,支持本地立法方式,是因為可以肯定會有外部勢力和媒體炒作事件,以弱化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和外國對香港的信心,希望通過本地立法程序作出澄清,以免別有心用的人可以炒作。
她表示,《反外國制裁法》的目標是維護國家安全、主權和利益,香港有責任履行相關責任,有關法例涉及國家外交,完全符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條件,在未完成相關立法工作前,會以現有法律配合中央的反制裁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