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的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被判監9年。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今日出席活動後表示,法庭判刑時充分指出案件屬嚴重罪案,刑期必須有阻嚇性,不止針對被告,亦要足以對大眾有一般阻嚇性。
李家超又強調任何人如果嘗試挑戰《國安法》或國家安全底線,等於引火自焚,會付出沉重代價,終生後悔,呼籲不要以身試法。
對於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發言人指,《國安法》被用來扼殺香港的政治多元化,以及人權和政治自由。李家超稱,有關案件是經法庭公開審訊,被告有資深大律師辯護,法庭按事實裁決,並輔以判決書作解釋,表現法治精神,事件反映外國官員政客以政治理由無理攻擊《國安法》和有關案件,屬政治操作,是政治凌駕公義,無中生有的批評。
李家超強調,法庭就唐英傑案判罪後,有不法之徒恐嚇法官,政府必須追究到底,並要求警隊全面調查。
對於教協,李家超稱,不評論個別組織,但強調任何組織活動要遵守活動規範、社團條例等規定內運作,專業組織要專業,任何組織都要遵守法治。